上個禮拜某天,剛到法院開完庭的大胖爸一進辦公室便抓了大胖問道:「大胖,那個L律師你認識嗎?」
「喔,我知道啊,我前幾天不是去幫我們的顧問公司與他們的客戶談判嗎?對方請的就是L律師啊。我記得我那天談回來有跟你提過,你說你只聽過L律師但不認識不是嗎?怎樣?」大胖應道。
「嗯,我知道啊。我今天去開這個案子,正巧對方當事人也是請這位L律師。開完庭後,L律師見了我跟我寒暄兩句,問起那天跟他談判的律師,是不是我兒子等等的,總之就是一般的客套兩句。結果我們這個案子的當事人後來告訴我說:『我覺得對方的L律師這下糟了,對方那個當事人可是成天疑神疑鬼,這下給她看到L律師跟你聊了兩句,她包準覺得不放心而路把L律師給換掉的!』。」大胖爸接著說道。
「不會吧!不過就是一般的問候還能做什麼?而且姑且不要說你們根本不認識,那天談判我跟L律師其實還算得上有不少言詞交鋒,L律師沒有恨我們恨得牙癢癢就已經很不錯了,還會要跟我們勾結?這當事人會不會想太多啦?」
「是啊,雖然我們的當事人講得信誓旦旦,可是如果因為這樣就要換律師,那似乎也敏感過頭了哩。」
對話就這樣結束。
沒
想
到
昨天大胖事務所收到了這個案子對方寄來的書狀繕本,內容是:「解除原訴訟代理人之委任」。
換成白話說:昨天對方把她提出給法院的訴狀副本寄給了我們,內容是:「她把L律師給炒魷魚啦」。
這對方當事人的一舉一動還真被我們的當事人所料中,事情發展成這樣相當令人傻眼...
難不成,她期待雙方律師見面要擺張臭臉,甚至用三字經相互問候或是打打殺殺才算盡責嗎?當事人的心思真像海底針一樣摸不著啊~
〈大胖胡謅〉
1.這L律師會不會到現在都還覺得莫名其妙,完全搞不懂自己為何被炒魷魚啊?L律師,是你主動跑過來打招呼的,真的不是我帶衰你的啊~
2.不曉得這個案子日後只要開庭,我們都主動去跟對方律師打聲招呼,至少點頭致意的話,對方當事人會不會又想換律師了....啊哈~
曉盼傍晚唸了我一頓,說這一篇不好笑,失敗...
諧星連偶而感嘆一下不搞笑的權利都沒有,好悲情啊~
大概是我比較悲觀吧,
我怎麼覺得你去打招呼,
對方還沒被炒魷魚,
可能你自己就先被炒。
這不是好笑故事,
而是很悲哀又詭譎的法內情啊。
不,酪梨,你這樣不夠悲觀。
真正悲觀的話,你該說:你怎麼知道你還做得到下次開庭?
說不定在那之前你就被炒魷魚啦!
這樣有沒有比較悲觀?
我還是笑了..哈哈哈
noknow,
真謝謝你的捧場。
其實我回上一篇後,我還有點擔心變成「如果真正悲觀的
話,應該要...」的接龍故事哩...
好險好險。
可是學長......我覺得很好笑啊:p
如果是跑去跟法官寒喧的話(呃...),不知道對方會不會要求換法官咧...
雖然不是好笑ㄉ一,
但看完覺得...哇~
L律師真衰!
世上的人真的百百種呢!
從我開始在這裡留言後
就幾乎沒有漏看過喔
(所以 之前的都沒去翻出來讀 XD)
真的啊 你認識那位朋友? 世界真是小小小....(歌)
其實 文章只要有益身心就好
何必在意有趣與否勒?
有時溫馨,有時詼諧,有時感傷,有時反省
生活就是這些點點滴滴的總和吧
kej、小花,
說到律師與當事人相處,我想每個律師都有一籮筐可以講
吧;至於跟法官的相處情形,有時候甚至還更詭異哩。
只是啊,其實律師辦案子也是有很多倫理規範保密限制一大
堆的,要閃東閃西寫出來的話自然就會冷掉。也多少因為這
樣,我會到工作崗位以後,想要找點東西寫,顯得不太容易
哩,傷腦筋。kej,前陣子這邊樣式走樣得亂七八糟,還真多
虧了你,謝謝啊。
classicme,
你真是一個會鼓勵人向上的好老師啊(眼泛淚光說道)。
我平常面對對造律師也不會去打招呼耶
除非要豔和解
或當事人就在場聽得到我們講些什麼
否則充其量只是照面點個頭而已
我覺得該避諱的還是要避諱啦
我比較好奇的是
這樣的解委
當事人律師費還是要照付吧
L律師在這委任關係中沒有吃虧
可惜的可能是這當事人可能是個大客戶
說不定二審、三審、更審…甚至還有另案
這可真的是個大損失囉
不過當事人對律師的信任基礎動搖而解委
我個人是可以理解當事人的動作
如果當事人對我不信任
我也不會想繼續辦下去
所以這事件告訴我們
跟對造律師還是點頭致意就好了
或者連頭都不要點
我這樣想會不會太無情了?
靜儀,
.........
(這樣子才能避免當事人也在看這網誌,又以為是怎麼樣
了:p)
要是你自已去跟對造律師寒喧
會不會被已方當事人炒魷魚呢?
有一點風險...
路人甲,
畢竟律師跟當事人的關係是建立在一個信賴的基礎上, 大概
是我運氣好,目前為止當事人都還算信賴我, 沒有遇到會如此
疑神疑鬼的當事人.
如果真不幸遇到,那我看我也會綁手綁腳,很難發揮了.